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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株洲高新材料技术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时间: 2024-01-02 13:12:47 |   作者: 淘金网平台

  股票简称:飞鹿股份股票代码:300665债权简称:飞鹿转债债权代码:123052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保荐人(承销总干事)二〇二三年十一月1-1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贵所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34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或“飞鹿股份”)与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一、若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里面相同;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黑体(加粗)问询函所列问题宋体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楷体(加粗)涉及申报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基本的产品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发行人主要产品是不是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如发行人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的要求;(3)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4)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用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情形;(5)发行人最近36个月存在受到环保领域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6)发行人开展酒类经营的具体业务、经营内容及拟采取的后续措施。

  8.回复: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不是满足国家产业政策。

  9.(一)发行人基本的产品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防腐防水类涂料及卷材类产品。

  10.1、涂料类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限制类的涂料产业1-4主要为溶剂型涂料(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除外)、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含滴滴涕的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106、107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墙涂料、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内墙、溶剂型木器、玩具、汽车、外墙涂料,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公司涂料产品主要包括聚氨酯类漆、丙烯酸类漆、非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经比对,公司防腐防水涂料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11.2、卷材类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限制类卷材产品主要为500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以及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公司卷材产品主要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以及高分子防水卷材,其中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万平方米/年,经比对,公司防水卷材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12.综上,发行人主要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13.(二)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为全国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

  14.根据《湖南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湘经信产业〔2018〕41号),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锰、铁合金、造纸、烟花爆竹等为落后产能重点淘汰行业。

  15.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1-5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主要产品为防腐防水类涂料及卷材类产品,不属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6.综上,发行人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是不是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如发行人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近一年内无因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重大处罚的要求。

  发行人主要产品分为防腐防水类涂料及卷材类产品,包括聚氨酯类漆、丙烯酸类漆等防腐涂料、非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以及高分子防水卷材等,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规定,发行人主要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是不是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一)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自上市以来的已建、在建项目情况如下:编号项目主体项目名称主要产品项目所在地项目状态是否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登记备案1飞鹿股份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房屋主体建设湖南省株洲市已建是/取得节能登记备案2飞鹿股份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防腐防水涂料湖南省株洲市已建是/取得节能登记备案3飞鹿股份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湖南省株洲市在建是/取得节能登记备案4长沙飞鹿水性树脂、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油性涂料新建项目防腐防水涂料、水性树脂湖南省长沙市在建是/取得节能审查意见5湖南耐渗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防水涂料、防水卷材湖南省株洲市已建否/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1-66飞鹿股份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特种密封胶黏剂湖南省株洲市在建否/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7飞鹿股份胶膜胶带封装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胶膜胶带封装材料湖南省株洲市在建是/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综合上述,飞鹿股份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和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已取得节能登记备案;长沙飞鹿水性树脂、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油性涂料新建项目,胶膜胶带封装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飞鹿股份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于2015年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以及《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飞鹿股份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于2015年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根据当时有效的《暂行办法》,上述三个项目均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局同意节能备案的《节能登记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并对《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1-7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长沙飞鹿水性树脂、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油性涂料新建项目已取得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胶膜胶带封装材料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根据《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已取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同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根据湖南耐渗防水材料建设项目和公司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测算,湖南耐渗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和公司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综上,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并按规定进行节能登记备案、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无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注2:我国单位GDP能耗,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其中能源消费总量仅披露年度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综合能源消费量分别为1,315.66吨标准煤、2,023.12吨标准煤、2,786.78吨标准煤和1,658.59吨标准煤,平均能耗为0.0217吨标准煤/万元、0.0324吨标准煤/万元、0.0419吨标准煤/万元和0.0322吨标准煤/万元,远低于我国单位GDP能耗水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2019年发布的《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湖南省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湖南省“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的公示》以及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全省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也均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

  综上,根据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的要求,且均按规定取得或无需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平均能耗较低,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四、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用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情形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2021年发布的《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湘发改环资〔2021〕968号),湖南省对于“两高”项目范围中涉及化工行业的领域涉及烧碱、纯碱、工业硫酸、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铵、电石、聚氯乙烯、聚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1,4-丁二醇产品及工序。

  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建设项目以及防腐防水涂料、水性树脂、胶黏剂等产品生产项目,不属于上述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1-9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96.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用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情形。

  五、发行人最近36个月存在受到环保领域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环保领域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一)长沙飞鹿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受到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长沙飞鹿作出长环(望)罚款〔2022〕52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长沙飞鹿油性涂料车间一楼喷涂间门敞开,同时喷涂间北面墙壁上方设置了带有缝隙的百叶窗,导致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部分有机废气经百叶窗、车间门直接排入外环境,认定该公司存在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附表《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专用裁量表(六)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表6-3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裁量标准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8万元的行政处罚。

  长沙飞鹿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金额在适用行政处罚的区间属于中下档,上述行政处罚依据的规定及长环(望)罚款〔2022〕52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亦未认定上述行政处罚相关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故该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相关证明说明“长沙飞鹿1-10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长沙飞鹿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长沙飞鹿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受到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26日,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长沙飞鹿作出(湘长望)应急罚〔2022〕危化和烟花科—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长沙飞鹿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湘长望)应急罚〔2022〕危化和烟花科—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亦未认定上述行政处罚相关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2)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在上述处罚决定作出之后,该公司已按时缴清罚款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局要求完成整改。

  本局认为,该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恶劣影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长沙飞鹿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1-11六、发行人开展酒类经营的具体业务、经营内容及拟采取的后续措施发行人子公司飞鹿工程虽然经营范围中包含了“酒类经营”,但实际从未从事酒类经营业务,其主要经营业务为涂装施工业务。

  2023年9月11日,飞鹿工程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将经营范围删除了“酒类经营”相关表述,变更完成后的经营范围如下:“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农副产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涂装设备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1、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湖南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湘经信产业〔2018〕41号)等文件,核查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及落后产能的范围以及发行人产品是否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还有是不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将发行人主要产品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进行比对,核查发行人主要生产产品是否属于“高环境风险、高污染”产品;1-123、查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关于公布全省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湖南省“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的公示》《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及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核查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及发行人是否满足能源消费双控要求;4、获取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文件,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5、查阅发行人提供的最近36个月受到的环保及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通知书、罚款缴纳凭证、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6、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原包含酒类经营的子公司主管市监局核准变更经营范围的备案登记文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1、发行人主要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及落后产品,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人主要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环境风险、高污染”产品。

  3、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发改局同意节能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或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测算无需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

  5、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环保领域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6、发行人未从事过酒类经营,经营范围涉及酒类经营的子公司主体已将经营范围中酒类经营相关表述移出经营范围,并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13问题2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28%、20.60%、11.14%和20.69%,公司产品原材料包括树脂、沥青、乳液等,大多为石油下游产品或无机矿物下游产品,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对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225.88万元、12,022.38万元、15,394.06万元和21,280.17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9、4.90、4.31和0.46,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

  申报材料显示,2023年4月23日发行人将持有的上海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乘)100%股权以人民币160.50万元转让给上海嘉麒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麒晟科技)。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长期股权投资1,421.47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796.76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万元,公司未将中能建金乡县文化艺术中PPP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期(以下简称PPP项目基金)和株洲飞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项目公司)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公司产品定价模式和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产品定价传导机制和转嫁能力,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库龄、备货用途、期后结转等,说明公司存货金额增长、存货周转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不是真的存在产品滞销积压风险;(3)发行人向关联方嘉麒晟科技出售上海嘉乘的原因、定价公允性,相关股权转让款是否已收回,是不是真的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4)结合投资PPP项目基金、飞鹿项目公司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说明公司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该等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密切相关,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并说明公司后续对PPP项目基金、飞鹿项目公司的出资计划;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1-14回复:一、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公司产品定价模式和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产品定价传导机制和转嫁能力,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一)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中间石化产品,占比较大的主要有沥青、聚醚、聚乙烯、二甲苯、环氧树脂、固化剂等。

  (三)公司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公司基本的产品或服务包括防腐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其中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一体化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业务,公司进行投标或者报价,不同项目或业务之间具有一定差异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防腐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平均销售价格及变动幅度具体如下所示:单位:元/kg,元/平方,万元产品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防腐涂料19.5819.5220.6618.07变动幅度0.31%-5.52%14.33%-营业收入8,371.9810,778.7811,619.397,493.89防水涂料8.848.2812.2913.13变动幅度6.76%-32.63%-6.40%-营业收入7,636.748,763.6910,509.4715,034.03防水卷材22.3821.3520.8719.95变动幅度4.82%2.30%4.61%-营业收入9,733.9318,051.0116,066.547,634.86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元)17.4517.7818.4516.08注: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各产品价格*各产品营业收入)/∑各产品营业收入(四)公司产品定价传导机制和转嫁能力公司所处行业较为成熟、且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中间石化产品,价格透明1-16度较高,公司根据成本及外部市场等情况积极调整自身价格,但同时,公司客户较多以大型央国企单位为主,具有资金实力强,采购量大以及采购流程较为严格等特点,公司与大型央国企单位业务开展的定价较多通过招投标流程完成。

  相较于商务谈判确定价格,履行招投标流程确定价格的价格调整能力相对较弱,调价频次相对较低,从而导致公司相较于以非大型央国企为客户的可比公司定价传导机制和转嫁能力相对较弱。

  针对公司客户特点,公司采购、销售及核心业务人员积极关注公司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化、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等,提升公司定价传导机制效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转嫁能力,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毛利率水平为16.56%,净利润-1,504.00万元,当原材料价格分别上升1%、5%和10%时,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761.70万元、-2,792.52万元和-4,081.04万元;当原材料价格分别下降1%、5%和10%时,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46.30万元、-215.48万元和1,073.03万元;当原材料价格下降5.84%时,2023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达到盈亏平衡点。

  1-172、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含运输费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28%、20.60%、11.14%和16.56%。

  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基本的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2023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回升。

  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化主要系公司基本的产品毛利率变化以及公司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2022年综合毛利率下降9.46%,主要系:(1)2022年公司长沙铜官和醴陵东富两大生产基地转固导致营业成本中折旧金额增加。

  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2022年度营业成本折旧金额上升1,502.23万元;(2)自2021年起,公司与华润置地的交易额不断增加,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主要客户华润置地毛利率下降及其收入占比提升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3)受外部环境影响,2022年度人员施工难度加大,公司涂料施工和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下滑,从而拉低公司综合毛利率。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对华润置地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所示:单位:万元华润置地2022年度2021年度收入17,426.218,353.04毛利率11.98%33.62%收入占比26.13%13.36%公司对华润置地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对其营业收入为8,353.04万元和17,426.21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13.36%和26.13%,2022年度收入占比提高;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对华润置地毛利率分别为33.62%和11.98%,公司对其毛利率下降,叠加公司对其收入占比提升,从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2021年和2022年,公司涂料施工和涂料涂装一体化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所示:单位:万元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2022年度2021年度收入25,839.0823,347.89毛利率4.74%12.33%收入占比38.90%37.35%1-182021年和2022年,公司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3,347.89万元和25,839.0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2.33%和4.74%,收入占比保持相对稳定。

  由于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2022年度人员施工的难度增大,导致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毛利率下滑,而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大,故导致公司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下降。

  假定2022年度涂料施工及涂料涂装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相较于2021年度保持不变,2022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幅度为3.02%。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及影响因素分析如下:项目2023年1-9月2023年1-9月较2022年综合毛利率毛利率毛利率变动收入变动影响率成本变动影响率16.56%5.43%2.85%2.58%2022年2022年较2021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收入变动影响率成本变动影响率11.14%-9.46%4.69%-14.15%2021年2021年较2020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收入变动影响率成本变动影响率20.60%-1.68%2.43%-4.11%注1:收入变动影响率=(当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成本)/当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成本)/上年营业收入2、成本变动影响率=(当年营业收入-当年营业成本)/当年营业收入-(当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成本)/当年营业收入3、2020年毛利率考虑运输费的影响4、2023年1-9月数据根据年化营业收入和年化营业成本计算2020年度至2023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分别为-1.68%、-9.46%和5.43%。

  其中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1.68%,其中收入变动影响率2.43%,营业成本影响率-4.11%,营业收入对毛利率的正向影响低于营业成本对毛利率的负向影响所致;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9.46%,主要系营业成本上升影响所致,营业成本影响率为-14.15%;2023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5.43%,主要系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共同促进导致。

  (1)防腐涂料毛利率①防腐涂料毛利率变动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防腐涂料业务毛利率变化具体情况如下:1-19项目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防腐涂料毛利率34.15%27.01%32.42%30.95%注:2020年毛利率包括了运输费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防腐涂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95%、32.42%、27.01%和34.15%,相较于2020年度,公司2021年度防腐涂料业务毛利率上升1.47%,主要系2021年公司防腐涂料平均单价的上涨幅度超过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所致;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2022年度防腐涂料业务毛利率下降5.41%,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防腐涂料平均单价下降的同时,长沙铜官防腐涂料生产线转固,从而增加防腐涂料生产成本,造成防腐涂料毛利率下降。

  2023年1-9月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为34.15%,较2022年度上升7.14%,防腐涂料毛利率回升至2021年水平。

  ②防腐涂料毛利率影响因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防腐涂料业务毛利率波动及影响因素分析如下:项目2023年1-9月2023年1-9月较2022年防腐涂料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34.15%7.14%0.21%6.93%2022年2022年较2021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27.01%-5.41%-3.94%-1.47%2021年2021年较2020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32.42%1.47%8.67%-7.20%注1:单价变动影响率=(当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上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上年单价2、单位成本影响率=(当年单价-当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当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3、2020年毛利率考虑运输费的影响2020年度至2023年1-9月,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变动分别为1.47%、-5.41%和7.14%。

  其中2021年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上升1.47%,其中单价变动影响率8.67%,单位成本影响率-7.20%,防腐涂料产品平均单价对毛利率的正向影响超过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负向影响所致;2022年,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下降5.41%,主要系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共同影响所致;2023年1-9月,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上升7.14%,主要系防腐涂料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变动促进作用较大,从而使1-20得防腐涂料毛利率上升。

  ③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分析公司防腐涂料可比公司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毛利率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渝三峡A未披露22.98%27.69%32.83%集泰股份未披露21.70%19.46%22.24%金力泰25.65%14.67%8.85%30.96%平均毛利率-19.78%18.67%28.68%飞鹿股份34.15%27.01%32.42%33.93%注:渝三峡为其油漆业务毛利率;集泰股份为其水性涂料业务毛利率;金力泰为其综合毛利率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具有一定差异性。

  主要系公司与防腐涂料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故导致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面对比如下所示:公司防腐主要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客户类型业务模式渝三峡A石墨烯重防腐涂料、高固含丙烯酸聚氨酯涂料、水性涂料等桥梁隧道、石油化工、核电风电、国防军工、铁路、船舶、汽车摩托车、建筑、家具、轻工机械轨道交通、汽车船舶、建筑及国防军工企业等直销+经销集泰股份水性涂料集装箱、钢结构、建筑工程、家装、3C产品(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集装箱制造企业、船公司和租箱公司、门窗和幕墙制造公司直销+经销金力泰阴极电泳漆、面漆及陶瓷涂料汽车、农业机械等汽车主机厂等直销+经销飞鹿股份油性涂料、水性涂料轨道交通、钢结构、风电轨道交通中车系、桥梁等直销由于公司与可比公司在防腐涂料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面均具有一定差异,故公司与可比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公司防腐涂料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防腐涂料较多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应用于轨道交通的防腐涂料质量要求较高,从而毛利率相对较高。

  (2)防水涂料毛利率①防水涂料毛利率变动分析1-21报告期各期,公司防水涂料业务毛利率变化具体情况如下:项目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防水涂料毛利率4.83%11.22%17.62%19.32%注:2020年毛利率包括了运输费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防水涂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32%、17.62%、11.22%和4.83%,2020年至2022年公司防水涂料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1)防水涂料行业竞争较为激烈,2020年至2022年防水涂料市场价格呈现下降趋势;(2)公司防水涂料客户结构发生变化,销售毛利率较低客户销售占比提升;(3)2020年至2021年,防水涂料主要原材料聚醚、52#氯化石蜡等采购价格上升;(4)2022年公司醴陵东富防水涂料生产线转固,从而防水涂料折旧成本增加。

  ②防水涂料毛利率影响因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防水涂料业务毛利率波动及影响因素分析如下:项目2023年1-9月2023年1-9月较2022年防水涂料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4.83%-6.39%5.62%-12.01%2022年2022年较2021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11.22%-6.40%-39.86%33.46%2021年2021年较2020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17.62%-1.70%-5.57%3.87%注1:单价变动影响率=(当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上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上年单价2、单位成本影响率=(当年单价-当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当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3、2020年毛利率考虑运输费的影响2020年至2022年度,公司防水涂料的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和2022年度同比分别下降1.70%和6.40%。

  公司2021年和2022年防水涂料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防水涂料销售单价不断下降所致,2021和2022年度,防水涂料单价变动影响率分别为-5.57%和-39.86%,主要系受防水涂料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2020年至2022年度防水涂料市场价格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至2022年公司防水涂料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3.13元/kg、12.29元/kg和8.28元/kg,;1-222023年1-9月,公司防水涂料毛利率下降6.39%,主要系防水涂料单位成本上升所致。

  ③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可比上市公司防水涂料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毛利率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东方雨虹未披露30.03%34.13%41.19%科顺股份未披露26.01%22.14%35.25%凯伦股份未披露19.43%17.42%38.75%平均毛利率-25.16%24.56%38.40%飞鹿股份4.83%11.22%17.62%22.94%公司防水涂料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1)公司与防水涂料可比公司规模具有一定差异,规模差异导致可比公司具备一定规模优势;(2)公司防水涂料较多集中于央国企客户,相较于可比公司,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相较于2020年,2021年公司与可比公司防水涂料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2022年防水涂料毛利率下降6.40%,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1)2022年随着公司铜官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逐步转固,公司防水涂料营业成本中折旧费用增加,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2022年度防水涂料营业成本中折旧费用由196.99万元上升至525.94万元,而新建产能的产能利用率需要时间逐步上升,从而导致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进一步下降;(2)由于公司对华润置地防水涂料毛利率较低,2022年度公司对华润置地防水涂料的销售金额占公司防水涂料总收入金额比例,由2021年的6.57%上升至2022年的46.62%,从而使得公司防水涂料毛利率进一步降低;(3)2022年度,公司毛利率较高防水涂料产品收入占比降低。

  (3)防水卷材毛利率①防水卷材毛利率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防水卷材业务毛利率变化具体情况如下:项目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防水卷材毛利率22.64%10.49%25.52%30.14%注:2020年毛利率包括了运输费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分别为30.14%、25.52%、10.49%和22.64%。

  2020年至2022年,公司防水卷材的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1)防水卷材主要原材料沥青采购成本上升较快所致,自2021年起,受OPEC减产以及美国原油产量下降等方面的影响,原油价格逐渐走高,而公司防水卷材主要原材料沥青与原油价格呈现较强相关性,沥青价格的升高导致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下降;(2)公司防水卷材生产基地于2022年转固,从而增加防水卷材折旧成本,相较于2021年度,公司2022年度防水卷材折旧成本上升400.12万元;(3)2022年度公司对华润置地防水卷材销售金额上升,而公司2022年度对华润置地防水卷材销售毛利率较低,从而降低公司2022年度防水卷材毛利率。

  2023年1-9月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由10.49%上升至22.64%,主要系公司沥青采购价格下降所致以及防水卷材出售单价上升所致。

  ②防水卷材毛利率影响因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防水卷材销售毛利率波动及影响因素分析如下:项目2023年1-9月2023年1-9较2022年防水卷材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22.64%12.15%4.11%8.04%2022年2022年较2021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10.49%-15.03%1.69%-16.72%2021年2021年较2020年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单价变动影响率单位成本影响率25.52%-4.62%3.08%-7.70%注1:单价变动影响率=(当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上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上年单价2、单位成本影响率=(当年单价-当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当年单价-上年单位成本)/当年单价3、2020年毛利率考虑运输费的影响2020年至2022年度,公司防水卷材的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和2022年度同比下降4.62%和15.03%,主要系防水卷材单位成本上升影响,防水卷材单位成本对于2021年和2022年度防水卷材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7.70%和-16.72%;2023年1-9月,随着防水卷材主要原材料沥青价格的下降和防水卷材价格的上升,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较2022年度上升12.15%,单价和单位成本对于毛利率1-24变化的影响率分别为4.11%和8.04%。

  ③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可比上市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毛利率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东方雨虹未披露25.28%31.05%39.15%科顺股份未披露18.79%32.73%39.31%凯伦股份未披露20.37%34.47%44.69%平均毛利率-21.48%32.75%41.05%飞鹿股份22.64%10.49%25.52%36.08%报告期各期,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分别为36.08%、25.52%、10.49%和22.64%,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毛利率,主要系:(1)可比公司防水卷材营收规模及销售量与公司防水卷材营收规模及销售量存在一定差异,规模效应导致可比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水平高于公司;(2)报告期各期,由于公司原防水卷材孙家湾生产基地设备相对老化,公司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从而一定程度上拉高公司防水卷材固定成本;(3)公司与可比公司客户结构存在差异,公司防水卷材主要销售客户为华润置地,公司自2021年起与华润置地开展业务,公司对华润置地的毛利率相对较低,从而导致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保持基本一致。

  公司2021年和2022年防水卷材毛利率下降受到单位成本的影响较大,其中2022年度,公司防水卷材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可比公司,主要系:(1)公司对华润置地防水卷材毛利率较低,2022年公司与华润置地防水卷材交易额进一步提升,从而拉低公司2022年防水卷材毛利率;(2)公司醴陵东富防水卷材生产基地于2022年度转固,从而增加公司防水卷材折旧成本,公司2022年度防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3)2022年度,公司防水卷材主要原材料沥青采购价格波动较大,不同采购时点的采购价格存在差异,公司2022年度沥青采购价格高于可比公司。

  (4)涂料施工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防水卷材业务毛利率变化具体情况如下:项目2023年度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涂料施工毛利率7.88%-2.48%18.94%16.80%1-25报告期各期,公司涂料施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80%、18.94%、-2.48%和7.88%,具有一定波动性,其中2022年度涂料施工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系:(1)公司涂料施工业务收入规模较小,且较多采用每笔订单单独签订合同的方式开展业务,合同中价格约定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情况进行约定,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2022年度,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使得公司涂料施工业务开展较为困难,从而相应增加了涂料施工业务的成本,使得涂料施工毛利率较低;(3)公司涂料施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客户2022年度涂料施工项目毛利率较低;(4)2022年度,公司涂料施工业务轨道交通客户占比上升,公司涂料施工轨道交通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从而拉低涂料施工毛利率;(5)2022年度,公司为部分客户于2021年发生的涂料施工业务进行返工,发生成本约380万元,从而进一步拉低公司2022年度涂料施工毛利率。

  2023年1-9月,随着外部环境影响的逐渐减弱,公司涂料施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

  (5)涂料涂装一体化①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变动分析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20%、10.32%、7.30%和14.86%,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1)受外部环境影响,2021年度和2022年度,外部环境影响导致现场涂装人员成本上升;(2)公司涂料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毛利率同步下降;(3)公司涂料涂装主要客户因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其毛利率大幅降低,从而拉低公司2022年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

  2023年1-9月,随着外部环境影响的逐渐减弱,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毛利率为14.86%,较2022年度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毛利率已有一定程度的回升。

  ②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分析公司与可比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对比如下:毛利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东方雨虹未披露23.52%28.38%28.48%科顺股份未披露21.81%22.98%30.11%凯伦股份未披露12.37%27.52%31.61%平均毛利率-19.23%26.29%30.07%飞鹿股份14.86%7.30%10.32%20.20%1-26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过程中的施工环节难度加大,从而导致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下降,2020至2022年,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水平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1)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过程中需使用公司涂料产品,公司涂料产品毛利率水平低于可比公司,从而导致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2)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服务应用场景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主要针对轨道交通业务,涂料涂装业务中防腐涂料业务比例较高,而可比公司较多应用于民用建筑、防水材料领域,从而涂料涂装一体化毛利率存在差异。

  (六)补充风险提示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六章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二、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之“(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石油化工下游产品,受原油价格、市场供需关系以及宏观经济等因素综合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以2023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测算,假设直接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占比60%并保持不变、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对新增利润的影响以及除原材料价格外,产品价格等其他因素均保持不变,当原材料价格分别上升1%、5%和10%时,公司2023年1-9月净利润分别为-1,761.70万元、-2,792.52万元和-4,081.04万元;当原材料价格分别下降1%、5%和10%时,公司2023年1-9月净利润分别为-1,246.30万元、-215.48万元和1,073.03万元,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相对较大,未来如果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发生上游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形,将使得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或者采购价格较高,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六章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二、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之“(五)公司产品定价传导机制较慢及转嫁能力较弱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公司所处行业较为成熟、且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中间石化产品,价格透1-27明度较高,公司根据成本及外部市场等情况积极调整自身价格,但同时,公司客户较多以大型央国企单位为主,具有资金实力强,采购量大以及采购流程较为严格等特点,公司与大型央国企单位业务开展的定价较多通过招投标流程完成。

  相较于商务谈判确定价格,履行招投标流程确定价格的价格调整能力相对较弱,调价频次相对较低,从而导致公司相较于以非大型央国企为客户的可比公司定价传导机制和转嫁能力相对较弱。

  如若公司未来不能加快定价传导机制及提升自身价格转嫁能力,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货用途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占公司存货的比例为91.07%、87.23%、85.55%、85.17%,公司原材料主要备货用途系为公司产品的生产而储备;公司库存商品的储备一方面是存量订单备货,针对公司已签订在手订单的货物,另一方面是为预计订单备货,公司为了有效控制产品交付风险,会提前根据市场情况及客户需求进行备货。

  同时,公司亦需要准备一定的安全库存,当客户需求超出预期时,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采购需求。

  截至2023年10月31日,2020年末及2021年末存货结转比例分别为96.89%和93.60%,部分发出商品尚未结转主要系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央企客户,结算频率较低,且需履行严格的结算流程,故导致2021年末金额较小的发出商品尚未结转;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82.99%和37.72%,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尚未结转,发出商品结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与华润置地结算进度较慢所致。

  (五)公司存货金额增长、存货周转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1、存货金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8,412.11万元、12,246.13万元、15,843.48万元和21,297.62万元,呈现增长趋势。

  相较于2020年末,公司2021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增长3,834.02万元,主要为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余额增长所致,公司2021年末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余额增长主1-31要系自2021年起,公司与华润置地的合作和交易金额不断扩大,华润置地采购的产品基本为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产品需取得华润置地对产品的验收后,方可确认收入,而华润置地项目其验收流程较长,从而导致公司2020年末至2021年末发出商品增长较多,同时公司增加生产以满足销售所需,从而导致2021年末发出商品和在产品账面余额及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

  相较于2021年末,公司2022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余额增长3,597.35万元,由于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增加所致,主要系:(1)2022年度,公司与华润置地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故发出商品金额进一步扩大;(2)随着公司长沙铜官和醴陵东富生产基地于2022年陆续转固,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提升,公司基于对于未来市场情况判断和销售情况的规划,正常安排相应产品生产,从而增加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所致,从而2022年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及各自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较2021年末增长。

  相较于2022年末,公司2023年9月末存货账面价值余额增长5,454.15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加所致,主要系:(1)前三季度为公司销售淡季;(2)公司主动增加原材料的库存以满足生产的需要;(3)公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主动增加库存商品储备所致;(4)公司于2023年3月与华润置地签订《华润置地2023-2024年度防水材料供应总部集中采购(一标段)合作协议》,随着合作的深入,对其发出商品增加。

  2、存货周转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9、4.90、4.31和2.37,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存货金额增加所致,存货金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主动增加原材料采购、客户验收流程较长、销售季节性等原因从而导致公司存货金额增长所致。

  (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产品滞销积压风险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商品发出构成。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主要系:(1)公司存货以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为主,报告期各期,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78.79%、93.36%、87.50%和91.91%;(2)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比例相对较大。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96.89%、93.60%、82.99%和37.72%;(3)截至本问询回1-32复出具日,公司已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优质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持有与多家公司客户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公司存货消化具备一定保障,存在产品滞销积压的可能性较小。

  (七)补充风险提示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六章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三、财务风险”之“(六)存货减值及滞销积压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225.88万元、12,022.38万元、15,394.06和20,848.2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10%、7.13%、8.49%和11.22%,呈现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增加主要系:(1)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基于对未来市场情况判断和销售情况的规划,公司相应增加了原材料储备、部分产品的生产及库存商品;(2)报告期内,公司与华润置地的合作不断深入,由于华润置地为大型央国企单位,其对于产品的验收有着严格的验收流程,随着公司与其交易金额的不断增加,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存货金额增加所致,存货金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主动增加原材料采购、增加库存商品储备、客户验收流程较长、销售季节性等原因从而导致公司存货金额增长所致。

  倘若未来下游客户所处环境或者需求发生变化,而公司产品未能满足下游客户环境及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存货减值及产品滞销积压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向关联方嘉麒晟科技出售上海嘉乘的原因、定价公允性,相关股权转让款是否已收回,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一)发行人向关联方嘉麒晟科技出售上海嘉乘的原因、定价公允性上海嘉乘于2020年9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如下所示:“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剥离上海嘉乘前,公司控股上海嘉乘的主要目的为通过上海嘉乘间接控1-33股长沙嘉乘,通过长沙嘉乘在半导体等先进制造及高新技术行业的投资,与公司既有半导体业务形成产业协同效应,协助公司完善半导体领域的战略布局。

  2023年4月,由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不再将半导体领域作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

  为了剥离非主营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控制的嘉麒晟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嘉乘100%股权以160.50万元转让给嘉麒晟科技。

  上述转让价格的确定系基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3SZAA3B0154),上海嘉乘截至2023年3月31日(基准日)账面资产情况为:总资产170.28万元,总负债10.13万元,所有者权益160.15万元。

  2022年及2023年1-3月,上海嘉乘经营数据如下所示:单位:万元项目金额2023年1-3月2022年度营业收入00净利润-0.88-489.29转让价格160.50万元略高于上海嘉乘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且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净利润水平均为负数,参照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转让定价具备公允性。

  (二)相关股权转让款是否已收回2023年4月21日,嘉麒晟科技向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60.50万元,上述转让价款已全部收回。

  (三)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时任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等文件已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深交所指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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